依歐盟EU委員會2006年12月12日法規的改訂, 關於PFOS: Perfluorooctane sulphonates全氟辛烷硫磺酸及其所含之化合物),自2008年6月27日以後, 超過指定含有量PFOS及PFOS類化合物的製品將禁止販售到EU市場(EU指令2006/122/EC)
因該物質有著可以改善物質表面材質的特性,所以運用在非常多製品的製造過程中,從極微量的使用開始便在供應鏈中有著許多問題未被發現,目前希望各供應商能提早對應與準備。並針對所有相關部材進行PFOS含有狀況進行確認與調查,或是檢討其他替代品的使用.
1.關於PFOS的禁止使用
●PFOS: Perfluorooctane sulphonates
全氟辛烷硫磺酸
●分子式:C8F17SO2X
(X:OH基、鹵素化合物、氨化合物、包含聚合物其他誘導體)
2. 禁止含有的基準
●禁止意圖性的添加
即使非意圖性添加(不純物)亦不可超出下表之規範值
●如為下表所列之除外用途將從禁止對象排除.
●於製造製程中所使用為排除對象外
最小含有量 1000ppm(均質素材中)
(註)coating 許可1μg/m2以內
除外用途 光學性的印刷製程所使用的感光膜或是防止反射的皮膜
加工
Film 、紙類或是印刷所用到的Photo graphic coating
控制環境中釋所放出最小量的PFOS量
使用電器性電鍍系統、非裝飾用硬質鉻(VI)電鍍薄霧抑制劑和滲透劑
3.製品禁止納入時期
●自2008年5月1日起禁止納入
因EU指令規定2008年6月27日起所有含有PFOS產品禁止上市,所以為符合規定於約2個月前各相關部材禁止納入.敬請注意!
4.各供應商依賴事項
請確認目前所有提供巴比祿的部材或是此後會預定納入的部材,是否符合PFOS禁止含有基準.
請實施並確認「貴社所把握的情報」及「原
材料廠商及上游供應商的調查」
【回答方式】
符合前面所述PFOS禁止含有基準
請提出「PFOS及PFOS類化合物 不使用證明書」
不符合前面所述PFOS禁止含有基準
請盡快檢討相關替代品,並提出「PFOS及PFOS類化合物 全面廢棄計畫書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