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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苟文俭
4月20日,《南方网》及各大网站都转载了《三一重工陷行贿门传闻春节公关费502万元》帖子,或发表了相关的文章。该帖子或相关文章用确凿的证据披露:
国家大型机械知名企业“三一重工”机械销售大量行贿,仅一次过春节的公关费,涉及的对象客户就多达318家、470人,金额总计1385.5万元,初审应拨付502万元。
一石激起千层浪,有义愤填膺的,有大惊失色的,有无法理解的………,作者想,网上也许又会因此事要热议好一阵子。
(一)
行贿,也就是所谓的回扣,在当今的大陆,所有的生产运营及销售,哪一家又不是这样在做呢?
在作者的好朋友中,就有机械销售的,也有做药品销售的,还有搞房地产的、安装类的,搞通讯设施的,也有在不同企业搞生产的,凡涉及企业外的生产经营类的物质交流,无一例外不行贿,这也即是一般人所说的“回扣”,一般的都会占到所涉项目金额的7%,最多甚至可高达20%以上。
作者一位搞企业的好朋友就非常明确地说:
“现在我们搞生产经营,谁不行贿,不送回扣?除非你不干!”
“别人都这样,你不这样干谁买你的帐?!……我们的生产经营,7%的回扣,这是硬指标,直接计入运营成本。”
在当今大陆,无可争辩的事实是:所有生产运营及销售,都必须行贿送回扣,这已不是什么潜规则,而是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。
“三一重工”是国家机械类的领军企业,是行业内最强的混凝土成套设备供应商,公司的长臂架、大排量泵车位列全球三甲。
象“三一重工”这样我国响当当的知名品牌企业,他们的生产运营及销售,也都必须行贿送回扣,即都同样要遵守大陆普遍的行为准则。
(二)
据报道,在2010年,“三一重工”实现收入340亿,同比增长79%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亿,同比增长113%,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1亿,同比增158%。
按眼前生产运营一般“回扣”率7%的比例计算,2010年,“三一重工”送出去的行贿回扣总金额,至少应当约为24亿。
面对24亿,过春节汇总的1385.5万元公关费又算什么呢?
在2010年,“三一重工”会有至少24亿元的行贿回扣费计入运营成本。对此如果有人不相信,很好的求证方法,就是问一问你那些搞企业的好朋友,去深入调查一下,“三一重工”去年79%收入增长是怎么来的,再去找到《三一重工陷行贿门传闻春节公关费502万元》帖子好好读一读。
(三)
在2010年,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是39.8万亿,如果其中有80%来自包括房地产在内的生产性经营,也按眼前生产运营一般“回扣”率7%的比例计算,那么在2010年,我国大陆全年在生产运营中化费的行贿回扣总金额,就应当约为2.23万亿,即为22300亿元,按13亿人平均,每人约为1700元。
在2010年,我国大陆在生产运营中,行贿送回扣总金额约为2.23万亿。对此如果你不相信,很好的求证方法,就是去问一问你那些搞企业的好朋友,再去深入调查一下,当今大陆所有生产运营及销售,大家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什么!
(四)
据新华社报道,温家宝总理与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,他非常痛心地说:中国近年来相继发生“毒奶粉”、“瘦肉精”、“地沟油”、“彩色馒头”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,表明“诚信的缺失、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”。
把行贿送回扣作为生产运营普遍的行为准则,这难道不是更严重的道德滑坡吗?
面对如此“严重的道德滑坡”,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更严峻的话题是:
中国现实的经济发展,是不是也带来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?难道咱们大陆的中国人,追求的就只有物质享受(即经济)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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